2024-03-22 16:55:54 怒江华图考试网 http://nujiang.huatu.com/ 文章来源:云南华图
2024年怒江州州直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怒江州州直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经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人民医院、怒江州中医医院、怒江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个单位面向全国计划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及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
(1)以本科学历报名的人员须为普通招生计划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一本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报名人员须为普通招生计划第一批次录取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学位。所学专业以符合条件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具体专业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分类。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引进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务员及现役军人;
3.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曾被认定为2022年以来参加怒江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且已确定为拟聘用或被聘用人员,但未到岗工作的;
5.本次引进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27名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怒江州人民医院17名、怒江州中医医院7名、怒江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24年怒江州州直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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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参加校园招聘会开展现场报名,在第一场招聘会已确定拟引进人员的岗位不再参加第二场招聘会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场招聘会:昆明医科大学招聘会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09:00-12:00
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
第二场招聘会:云南省中医药大学招聘会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09:00-12:00
报名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2)本科学历人员除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入学时录取批次证明材料(云南省内生源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办理平台—在线办理中自行下载打印);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报名审核
由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并现场告知报名人员审核结果。报名审核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面试考核。
(二)考核
1.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在报名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报名审核合格人员,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应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应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麻醉学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考核方式: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照引进岗位专业要求以考察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能力和其他综合素质。
4.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若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并取消聘用资格。
(三)确定拟引进人员
考核结束后,由监督人员向全体考生公布面试考核分数及排名。各岗位按照考核面试成绩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并签订就业协议。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须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特别是对2024届毕业的拟引进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审核确认)。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2.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要求开展,考察采用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
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由怒江州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
2.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拟引进人员属于往届毕业生的,可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程序。
2.拟引进人员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先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再对拟引进人员开展考察、体检、公示等工作程序。
四、待遇
引进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旦办理聘用手续,均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
(一)本次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中共怒江州纪委州监委派驻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三)对违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0886-3622651
怒江州人民医院0886-3624007 彭老师 13368868266
怒江州中医医院 0886-3051889 徐老师 18288810199
怒江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886-3051281 樊老师 15394924770
监督电话:
中共怒江州纪委州监察委派驻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0886-3622928
附件:1.2024年怒江州州直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怒江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原文标题:2024年怒江州州直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356072064/info/2024-241501.html
(编辑:sujianquan)